莱芜市政府官方网站介绍及莱芜新闻门户网站概览
莱芜新闻媒体的网站简介
莱芜日报传媒集团于1999年9月4日启用了莱芜日报的电子版,迅速将报纸版面内容上传网络。2001年12月12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管理部门批准,莱芜日报的电子版升级为具备新闻发布职能的网络平台。
2005年6月初,在各项条件均已具备的基础上,传媒集团投入80万元资金,招标采购了相关硬件设施,并对机房及办公区域进行了扩建与改造,新闻网站的建设工作基本完成。自6月18日起,莱芜新闻网站开始试运营,9月6日正式上线。
莱芜市政府官方网站
依据1998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预售商品房的买受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买受人应在销售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出示必要的证明文件。”
根据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成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内,将需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因此,开发商在交付后仍未协助购房者办理好房产证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赔偿其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