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携手清华大学,探讨医院网站构建策略及其合作纽带
北京协和医学学府与清华大学有何关联
北京协和医学学府隶属于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和清华大学医学院三者实则指代清华大学医学系。
2002年9月,教育部与卫生部领导共同签署了清华大学与中国协和医学大学的紧密合作、共建“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契约,中国协和医学大学被纳入“211”和“985”工程建设项目。此契约在2007年5月新契约产生后失效。
2006年9月,依据清华大学与中国协和医学大学签订的《清华大学和中国协和医学大学关于实施两部协议的意见》,中国协和医学大学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
2007年,中国协和医学大学正式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学府”。
扩展资料:
《清华大学和中国协和医学大学关于实施两部协议的意见》
(1)中国协和医学大学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英文名称为“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Tsinghua University”,接受教育部、卫生部双重领导,其原有的隶属领导关系、资产关系和经费管理体制保持不变。
“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仍为独立法人,对人事、财务和资产行使独立法人权利及承担独立法人责任。
(2)在卫生部、教育部的共同支持下,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优化整合医学教育资源,根据充分酝酿、积极准备、稳健推进的原则,将原中国协和医学大学和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逐步整合成为一个一流的医学院,清华大学不再另行设立医学院。
(3)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的学科建设由清华大学纳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整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计划之中,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4)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与清华大学共同制定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和研究生招生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和研究生拥有“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和“清华大学”两校学籍。
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分阶段在不同校区执行,将责任落实到校区。临床医学专业及非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盖“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学府”两个公章。
(5)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共同负责《意见》的具体实施,分步加以实施。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将有关医学院统计数据报卫生部,各项办学指标由清华大学统计汇总报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华大学医学院
百度百科-北京协和医学学府-清华大学医学院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担任何职位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由张人禾担任,院长为副厅局级干部。
扩展资料
研究生院职能定位
研究生院是学校组织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宏观把握学校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通过研究生教育的二级管理体制对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考评。
研究生院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实施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发展战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重大部署和具体决定;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在学校相关委员会指导下制订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划部署;
3.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4.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参与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
6.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7.推进研究生培养中的产、学、研合作,服务国家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
8.和留学生工作处、外事处等相关部门合作,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办学;
9.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合理使用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力量,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10.对院系的研究生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与考评,落实学校研究生工作的二级管理体制;
11.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职能
主要负责研究生院综合协调工作,为院领导各项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包括文件起草、政策研究、对外接待、新闻发布、会务安排、公文管理、信息上报、网站及管理信息系统、工会妇女、离退休等。
电话:65642950
部门Email:gs_officefudan.edu.cn
招生办公室职能
主要负责祖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协调配置招生指标;组织招生宣传与培训,受理考试报名,组织命题和考务工作;确定研究生录取及上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提高生源质量;处置招生工作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电话:65642673(招生咨询)、65643991(招生咨询)
部门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
培养办公室职能
主要负责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制订实施培养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各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制(修)订培养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实施教学、教务和学籍管理;组织科研训练,探索培养模式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的产学研合作与国际交流和合作办学;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和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协调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主要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涵盖制定实施培养管理规章;确立各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修订)培养计划;推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和教材建设;执行教学、教务和学籍管理;组织科研训练,探索培养模式创新;促进研究生教育的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监督评估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保障体系;协调解决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电话:65642678、65643993
部门Email:gs_trainingfudan.edu.cn
学位办公室职责
作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秘书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导师队伍建设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包括制定有关学位授予、导师选拔、学位点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评估;实施导师选拔;受理研究生及同等学历人员的学位申请审核;实施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与评估;组织与落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分委员会的选拔换届;组织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及学科评议组成员;受理校名誉博士学位的申报等。
电话:65642137(博士学位)、65642674(硕士学位)、65642077(导师、学科点)
部门Email:gs_degreefudan.edu.cn
导师服务处
提供研究生指导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咨询,中心将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接受导师的日常咨询,
与导师建立起直接有效的沟通;
组织集中与分散小型相结合的导师培训与交流,在每年全校范围的导师培训会之外,定期组织各类小型导师
沙龙,以相对小型、灵活的方式提供导师与名师、导师与导师、导师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
协调处理师生关系,对于研究生指导过程中出现的较为复杂的师生矛盾等相关问题,中心将聘请若干资深导师作为协调员,协助导师进行化解;
创建研究生导师信息发布平台,将与研究生导师工作的相关通知和参考材料,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推送、统计等多功能服务与管理;
提供其他与研究生导师有关的事务性服务,例如开具博导证明等。
电话:65642077
Email:gs_supervisorfudan.edu.cn
研究生服务处
复旦大学研究生服务处全年无休,一年365天,无论工作日(7:00-19:00)、节假日(9:00-16:00)都有专人值守,对外提供“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英文翻译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领取、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等基础业务。除服务大厅外,服务处还设有“研究生招生咨询分中心”、“研究生论文写作服务分中心”和“研究生职业技能教育分中心”,部分业务已实现网络化全自动办理。
电话:65642670、6564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