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前五十强企业盘点,揭秘:区域内建设银行网点分布

我想了解汕头市境内有哪些中国建设银行网点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飞厦支行位于汕头市飞厦路5号首层,电话0754-8536559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湖支行位于汕头市汕樟路113号,电话0754-8676133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长平支行位于汕头市长平路与龙华街交汇处竹园一幢02、03号,电话0754-8634776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海滨支行位于汕头市中山路156号中信海滨花园东区74号铺面,电话0754-8162676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广场支行位于汕头市跃进路34号,电话0754-8458410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外马支行位于汕头市外马路42号01、02分号,电话0754-8423079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金砂西路支行位于汕头市金砂路27号,电话0754-8679682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财政大楼分理处位于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二层,电话0754-8266210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春泽分理处位于汕头市23街区中信春泽花园第15幢首层,电话0754-8734388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新北分理处位于汕头市金新路99号汕头日报社附楼首层,电话0754-8642924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龙眼北分理处位于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首层东侧,电话0754-8643918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大华分理处位于汕头市大华路40号首层,电话0754-8277778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红荔分理处位于汕头市广厦新城广厦街20号之01、02,电话0754-8346798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滨港分理处位于汕头市滨港路泰安华庭第2—5幢105、106、107、205号,电话0754-8559673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建营支行位于汕头市长平路15号,电话0754-8253417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工业大道支行位于汕头市金新路98号,电话0754-8255727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万客隆支行位于汕头长平路金泰庄翡翠花园1-3幢113,电话0754-8995395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共和支行位于汕头市共和路12号共和花园1幢101-103房,电话0754-8453001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龙眼支行位于汕头市龙眼路75号,电话0754-8243374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中山东支行位于汕头市龙眼路27号之03铺面,电话0754-8950331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金东办事处位于汕头市东厦南路88号金东花园第12—16栋一层134、135号,电话0754-8154882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东厦分理处位于汕头中信东厦花园3区DS129—131,电话0754-8336216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金新花园储蓄所位于汕头市金砂路67号金新花园会所首层,电话0754-8609805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龙湖支行位于汕头市迎宾路4号之01,电话0754-8265305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珠池支行位于汕头市珠池路40号(蓝田庄),电话0754-8895164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外环支行位于汕头市金环路60号5座,电话0754-8249874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衡支行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6号B幢,电话0754-8880479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天山支行位于汕头市珠池路10号,电话0754-8894681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丹阳支行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东区4-6幢6幢109号,电话0754-8846262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世贸花园分理处位于汕头市金碧庄东区36幢D-14铺面,电话0754-8844930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杏花支行位于汕头市大学路18号,电话0754-8104106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安平支行位于汕头市南海路9号,电话0754-8459222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杏花西路支行位于汕头市杏花路13号,电话0754-8103122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红领巾路支行位于汕头市滨港路海韵华府D栋,电话0754-8551346

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华能支行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华能电厂旁,电话0754-7392073

汕头市信息化建设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本市信息化发展,强化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建设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遵循规划统筹、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信息化发展,并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市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区(县)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建设、公安、保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第二章信息化建设规划第五条市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市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编制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依据国家、省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生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编制的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应符合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在发布前报市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保规划统筹和资源共享。第八条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执行情况,由市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工程第九条通信基础设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第十条市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市规划、城管、建设等部门共同编制全市信息管线建设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发展更迭、财政、筹划、城管、建设、公安、保密、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推进信息化建设。第二章信息化建设筹划第五条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与市规划、发展更迭等部门,依据国家、省信息化建设筹划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筹划,组织制定全市的信息化建设总体筹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信息化建设总体筹划生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筹划,应当符合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筹划的要求,并在发布前报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筹划协调和资源共享。第八条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筹划及其执行情况,由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第三章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工程第九条通信基础设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筹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第十条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与市规划、城管、建设等部门,制定全市信息管线建设专项筹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设信息管线应当符合全市信息管线建设专项筹划的要求。第十一条利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建设经营性信息管线的,所利用的空间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建筑筹划用地红线内,应当同步筹划建设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以及通信机房,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者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当纳入设计文件,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审查。第十三条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当对所有电信运营企业开放。

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管理者,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第十四条信息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筹划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和行业垄断。第十五条信息工程建设,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从事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设单位不得将信息工程委托、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第十六条从事信息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并对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信息工程标准目录及索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财政投资的信息工程建设项

以上所转载内容均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20@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