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建设领域官方平台,隶属于沛县税务局分支单位
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的分支单位
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部门设立了10个分支单位,均为副科级级别。
(一)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一税务分局(征收局)
1、职责范围:负责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缴工作;处理纳税人提交的限时办结类事项及现场办结类事项的审批;负责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和地税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开展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注册税务师;处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销等环节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2、办公地点:沛县迎宾大道11号。
其中:第一税务分局大屯办税服务厅位于大屯镇;第一税务分局龙固办税服务厅位于龙固镇;第一税务分局栖山办税服务厅位于栖山镇;第一税务分局敬安办税服务厅位于敬安镇;第一税务分局张庄办税服务厅位于张庄镇;第一税务分局魏庙办税服务厅位于魏庙镇;第一税务分局二手房、“两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办税服务厅位于房产局大厅。
(二)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评估分局)
1、职责范围:负责县局评估稽查选案委员会确定的县区重点税源管理分局所辖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工作以及县局评估稽查选案委员会指定的涉及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的行业评估工作;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包括牵头建立和维护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的评估指标和模型,按户归集纳税人税收风险,制定、维护税收风险检索规则,确定纳税人税收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关机构或岗位。
2、办公地点:沛县迎宾大道11号
(三)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三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
1、职责范围:负责本县范围内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具体为:县本级企业;开发区企业;金融保险证劵企业;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本县内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请登陆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网站查询)。
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重点税源户的宏观、微观分析;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承担相关的协税护税工作任务。
2、办公地点:大屯煤电公司幸福路(大屯镇)
(四)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四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城区)
1、职责范围:负责沛城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新沛路6号。
(五)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五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大屯镇、安国镇、朱寨镇)
1、职责范围:负责大屯镇、安国镇、朱寨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大屯煤电公司幸福路(大屯镇)
(六)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六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龙固镇、杨屯镇)
1、职责范围:龙固镇、杨屯镇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龙固镇。
(七)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七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栖山镇、鹿楼镇)
1、职责范围:负责栖山镇、鹿楼镇管辖范围内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栖山镇
(八)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八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敬安镇、河口镇)
1、职责范围:负责敬安镇、河口镇管辖范围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敬安镇。
(九)沛县地方税务部门第九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张庄镇、张寨镇)
1、职责范围:负责张庄镇、张寨镇管辖范围内内除应由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外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任务;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1、工作职责:承担张庄镇、张寨镇管理区域中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之外的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实现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目标;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及其他部门协同合作;持续提升税务人员整体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张庄镇。
(十)沛县地方税务局第十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胡寨镇、魏庙镇、五段镇)
1、工作职责:承担胡寨镇、魏庙镇、五段镇管理区域中除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管理之外的其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负责按计划实现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目标;负责本分局税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与地方党政及其他部门协同合作;持续提升税务人员整体素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2、办公地点:沛县魏庙镇。
沛县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数据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新闻宣传中心。
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保卫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编纂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的后勤服务、实物资产管理、基建等其他行政事务。
2、税政法规股
负责地方税种及基金、费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执行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制定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实施;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3、规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本地区地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分配年度税收、基金(费)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承担税收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款缴、退库工作;承担本地区财务、经费、着装和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4、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协调综合治税工作;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统筹协调税收状况监控分析,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
5、数据管理股
牵头制定税收数据管理办法;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提供、推送等工作。承担对涉税信息应用状况的测评和跟踪反馈工作。提供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等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承担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担税收风险评估等工作
6、人事教育股
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7、新闻宣传中心
负责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内部网站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外部网站运行与维护等工作。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机构。
1、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办理检举揭发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法令、政策、制度、规定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行政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机关党总支
负责总支系统党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总支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