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企业建站,浙江省瑞安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浙江省瑞安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瑞安市教育局投诉咨询电话:

办公室65612703;督导室66803309。

组织人事科65623528;信访66803312。

计财科65651182;核算中心65808559。

教育工会65806950;义务教育科65651235。

考试中心65651113;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6565185065651683。

机构地址: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

扩展资料:

瑞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市委提出的“科教兴市”战略,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和检查实施。

(二)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宏观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受市人事部门委托,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和指导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及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高校、中专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中学招生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对外沟通和国际合作工作。

(七)负责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监督全市学校和其所属的其它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和教职工住宅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教学仪器和图书等设备的装备工作。

(八)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建立、撤消、调整的审核、审批或批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督政和督导工作,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减刑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及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市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

请根据引用资料来源:瑞安市教育信息网-首页

瑞安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瑞安市社保局电话号码如下:

1、咨询电话:0577-65895600

2、维权热线:12333

4、投诉举报电话:0577-65890661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

邮箱:wzrlzysbj@sina.com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2012年3月,因机构改革,由原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人事局合并组建成的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扩展资料: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浙江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续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推进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调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资营运公司人事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学人员来瑞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沟通与合作工作。

十、负责军队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公司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从业人员的综合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请根据引用资料来源: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投诉咨询

请根据引用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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