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建筑公司名录发布,揭秘象山县人社局下设部门详情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
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全面统筹重要政务、事务;主管局机关文书、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等;负责会议会务组织、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主管局财务和国有资产、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四楼
政策法规科
职责:研究起草人力社保工作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人事考试中心)
职责: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考录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三楼
人才开发和市场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职责:制定和规划各类人才政策;负责镇乡(街道)人才开发目标管理考核;编制发布重大人才开发指导信息;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培育发展人才中介机构;负责国外智力项目引进和海外工程师管理。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二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职责: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考试政策工作;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有关人才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博士后工作;组织指导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各级创业项目资助;指导协调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四楼
就业和养老失业保险科
职责:综合管理全县养老保险工作,执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缴费标准、给付标准的调整办法;制定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缴费年限的审核认定,对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行核准和监督;负责调整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调整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负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年金方案上报工作。执行并实施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和失业保险等政策;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
医疗和工伤生育保险科
职责:制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制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本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制定全县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指导全县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负责本县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
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科
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局)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后幢二楼
行政许可科
职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归并的非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许可审批标准和规则;按规定权限,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归并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向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地址: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
信访科
职责:负责日常来访接待;受理、处理、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承办、转办上级批转的信访及信息反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本系统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12333投诉、咨询日常管理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二楼
县劳动仲裁院
县劳动仲裁庭
职责:全面处理本级别管辖的劳动纠纷案件,指导各级劳动纠纷调解机构开展调解工作;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件、档案、公章;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咨询服务;负责向仲裁委员会报告、请示工作;处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三楼
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职责:依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管理社会劳动力、就业登记、招工管理、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指导全县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编制全县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全县失业保险费征收、管理、失业救济金发放等工作。
地址:丹西街道丹河路县海洋与渔业局大楼三楼
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为全县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事业提供服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以及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起春路23号
县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县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工作;维护医保运行秩序,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等业务管理和服务。
地址:丹东街道新华路201号
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
职责:1、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规定;2、负责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挂靠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以及养老金的支付工作;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4、负责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及养老金领取的稽核工作。
地址:丹东街道靖南大街342号四楼
县就业培训中心
职责:1、负责对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2、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本县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3、组织本县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施职业技能鉴定;4、为本县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证书、试题、教材、信息和业务咨询服务;5、参与组织本县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作为负责城市建设的部门,该局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支持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
在城市建设方面,该局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工作,包括筹集和调度城市建设资金,并对中心城区市政绿化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同时,该局还指导全县各镇乡、街道的开发建设工作,实施城市旧城区改造计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工作。
对于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该局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城建产权的协调和综合管理。该局还管理燃气热力行业,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工作,并参与人民防空工作的共同管理。此外,该局负责城市景区的管理工作。
在建筑业管理方面,该局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并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管理。该局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和工程造价,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的重大事故。
在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该局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并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资质管理。该局管理商品房预售,核发预售许可证,并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管理。同时,该局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为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