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房产资讯平台官网:探讨媒体在促进廉洁风气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如何彰显传媒在廉洁文化培育中的效能

廉洁文化培育是反腐倡廉的根本工程,其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并影响着社会的廉政态势。目前,在反腐败备受社会关注的形势下,传媒在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廉洁文化培育中的效能日益显现。在信息化、网络化时代,充分运用传媒力量持续推动廉洁文化培育,对于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传媒在廉洁文化培育中的效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李纯德传媒在推动廉洁文化培育中的效能

作为信息中枢,把握反腐倡廉的话语权。传媒是现代社会人们获取各类信息、感知外部世界的主要渠道。传媒通过为公众提供值得关注、思考与讨论的议题,对受众产生潜在的现实影响力,从而掌握话语权。传媒对反腐倡廉的话语权不仅体现在传播信息本身,更关键的是通过传播的信息表达某种观点或倾向,进而影响受众观察问题的角度,推动形成对问题的主流看法和态度。这种话语权若运用得当,能增强人们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反之,则可能误导受众,使人们对反腐败形势产生误判,引发负面效应。

作为监督渠道,扮演惩治腐败的催化剂。公众借助大众传媒实施监督是传媒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历史特性,也是传媒的天职。随着社会的发展,传媒监督的影响力日益增大,被认为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种权力”。预防于未然、治理于未病,强化对腐败行为的预警防控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而传媒监督则可以在风险防控中发挥“预警器”的作用,推动问题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解决,实现反腐败工作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的有机结合。

作为舆情平台,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指示标。新闻传媒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环境监测、社会守望的基本职责。党和政府无论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必须高度重视传媒承载的社会舆情。反腐败工作与公共利益和民众感受密切相关,相关传媒舆情反映更为直接和强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有很强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价值。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尊重和反映传媒舆情才能有效引导舆情,赢得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作为文化使者,肩负廉洁理念的传播者。传媒依托语言这一载体,既传播已有文化成果,也对当前各种文化现象及时反映,对人的熏陶教化作用日益显著。传播和弘扬廉洁理念,是传媒的社会责任和重大使命。在廉洁文化培育中,必须注重借助传媒力量,通过大力倡导崇尚廉洁、抵制贪腐的价值取向,提倡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等,才能不断挤压腐败言行的思想文化空间。

传媒在推动廉洁文化培育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传媒信息存在失实现象。反腐倡廉本是严肃的题材,对报道的真实性要求更高、更严,但新闻失实,甚至是故意造假的情形却时有发生。部分传媒为了抢新闻、抢独家,不对信息进行核实、求证就仓促发稿;或者依据材料、依据“猜想”,主观臆造虚假新闻;甚至为提高点击率、收视率和发行量恶意造假,造成报道失实,对传媒的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舆论导向存在偏颇。一些传媒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在反腐倡廉题材的报道和解读中,出现娱乐化、庸俗化的倾向。特别是个别都市生活类报刊和网站等新媒体在案件报道中把主要篇幅用在“深度”挖掘腐败分子堕落的私生活、大肆渲染花边新闻上,对贪官落马的警示教训却很少提及。这种庸俗、低俗、媚俗的报道不仅影响传媒公信力,还会误导公众的价值判断,对反腐倡廉氛围构成负面冲击。

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尽管目前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和认可,但其发挥的实际作用与具备的潜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仍有待提升。影响传媒舆论效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因素:被监督单位、部门及其上级机关干预过多,导致传媒有时“不敢监督”;也有舆论监督保障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传媒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使得传媒“不愿监督”;还有党务、政务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因素:由于难以掌握全面、详尽的信息,从而了解真实情况,使得传媒有时“不能监督”。

提升传媒在廉洁文化培育中效能的建议与措施

从工作体制来看,需着重把握“领导”与“协作”的关系,演奏好协奏曲。从总体上讲,党对传媒实施政治领导和有效监管,传媒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但具体到某一单位或部门,其与传媒之间往往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更多地体现为工作上的协作关系。从发挥体制优势着眼,一方面,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传媒的领导,使传媒牢牢坚持正确导向;另一方面,要使公共部门走出怕传媒、躲传媒、烦传媒的误区,提高与传媒打交道的能力,主动向传媒提供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按新闻规律办事结合起来,把坚持正确反腐倡廉舆论导向与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多样化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廉洁文化培育。近年来,梅州市纪委主动与传媒加强沟通协调,每年召开中央、广东省驻梅新闻单位、市主要传媒和特约评论员座谈会,商议确定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的思路、内容和方案,遇重要事项及时向传媒通报情况。

从传媒定位来看,需着重把握“引导”与“迎合”的关系,找准平衡点。新闻传媒既是站在时代前沿的瞭望者,肩负引导公众舆论和社会文化的职责,又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迎合、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才能生存发展。传媒必须根据自身定位,针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进行新闻策划,主动、科学地设置议题,并通过适宜的角度和方式因势利导,把公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关注引导到理性思考上,把朴素的情感上升到树立和强化廉洁理念上,在反腐倡廉报道实践中找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平衡点,实现互补双赢。梅州市纪委注重联合传媒找准反腐倡廉新闻视点,在举办粤闽赣边三市“红土清风”论坛、纪委开放日、“我爱我家”家庭廉洁系列教育、纪委书记与网友在线交流等活动时,邀请传媒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推出系列报道,消除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增强认同感,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从媒体定位看,需着重掌握“指导”与“顺应”的关联,把握平衡点。新闻媒体既是时代潮流的领航者,承担着引领公众舆论和社会文化的使命,又是自负盈亏的市场实体,顺应、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才能生存发展。媒体必须根据自身定位,针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进行新闻策划,主动、科学地设置议题,并通过适宜的角度和方式因势利导,把公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关注引导到理性思考上,把朴素的情感上升到树立和强化廉洁理念上,在反腐倡廉报道实践中找到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平衡点,实现互利共赢。梅州市纪委注重联合媒体找准反腐倡廉新闻视点,在举办粤闽赣边三市“红土清风”论坛、纪委开放日、“我爱我家”家庭廉洁系列教育、纪委书记与网友在线交流等活动时,邀请媒体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推出系列报道,消除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增强认同感,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从作品传播看,需着重掌握“内容”与“形式”的关联,提升感染力。应充分尊重廉洁文化建设的规律,更加注重增强趣味性和亲和力,善于通过媒体语言和艺术化的形式把严肃的内容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在潜移默化中以文化人、化廉于心。在传播上,借助媒体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影视、文学、曲艺等表现形式反映反腐题材,做到内容主题鲜明、形式不拘一格,切实增强廉洁文化作品的感染力。近年来,梅州市纪委注重突出本地特色,与高校、媒体和剧团等合作,探索建立“一县一品”廉洁文艺巡演机制,合办客家廉洁文化艺术节,开展“廉洁文化网上行”,组织“清风拂梅州·粤港书画名家献艺倡廉”采风创作活动等,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使廉洁文化更易为人接受。

从长远发展看,需着重掌握“关注”与“反馈”的关联,形成机制化。廉洁文化建设不是单向传输,而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对媒体舆情关注积极进行反馈,才能在实践层面对廉洁文化构成坚实支撑,使媒体舆论监督不断得到强化。目前,舆论监督虽有合法地位和政策支持,但缺乏权威、系统、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响应、反馈机制,切实保障媒体监督效力。梅州市纪委注重利用媒体舆情拓展案源线索,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工作,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比如,他们针对《梅州日报》和“梅州民声”网站反映的数起低保发放不公问题,及时进行查处,清查清退了违规领取低保的人员,建立健全了低保动态监管和正常退出机制,社会反响良好。

(作者系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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