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运营公司欺诈该如何应对?代运营欺诈行为如何界定?
代运营欺诈如何判定性质
代运营欺诈的判定如下:
1、“代运营”模式本身不构成欺诈,但若以“代运营”为名,利用店主对开店业务的不熟悉等弱点非法获取其支付的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则构成欺诈。在实际情况中,此类欺诈行为有两种判定:欺诈罪和合同欺诈罪;
2、代运营欺诈的判定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1)欺诈意图:代运营欺诈是指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的代运营权或控制权。在判定时需确认是否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如虚假陈述、伪造文件、隐藏真实意图等,以欺骗他人达到获取代运营权的目的;
(2)非法占有:代运营欺诈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或权益。在判定时需确认是否存在以非法手段获取代运营权,并据此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3)经济损失:代运营欺诈的受害者通常会遭受经济损失。在判定时需考虑受害者是否因此遭受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失、合同违约等;
(4)违法性:代运营欺诈行为通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判定时需确认该行为是否违反了适用的法律规定。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欺诈手段:被告人使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文件等欺诈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2、不正当占有:被告人通过欺诈行为,使他人转移财产权或财产的控制权,实现自己的不正当占有目的;
3、主观故意:被告人以故意为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欺诈行为,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经济损失:被害人因被告人的欺诈行为遭受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即被骗取财产或权益;
5、违法性: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如刑法中对欺诈罪的相关规定。
合同欺诈罪立案量刑标准如下:
1、合同欺诈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金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合同欺诈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金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合同欺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代运营本身不构成欺诈,但若是利用代运营为名而非法获取其支付的相关费用,那么就可以按欺诈罪进行处罚;只要构成金额较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欺诈金额巨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欺诈罪】欺诈公私财物,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欺诈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电商代运营骗局揭露,你还相信代运营吗?
什么是电商代运营?
随着电商经济的火爆,许多年轻人渴望开设网店、从事电商微商,但普通人对网络技术和电商运作的掌握能力有限,“电商代运营”应运而生。电商代运营,是指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将网上店铺日常经营、管理、营销、推广等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代运营公司操作。下面,让我们通过真实案例,看看电商代运营是如何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犯罪的。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黄某某、李某某在广东省湛江市注册成立广东腾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推广部、销售部、运营部、财务部、人事部,并通过互联网招聘等形式招收了数十人加入。公司推广部通过搜狗、百度、快手等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发布虚假广告,获取被害人信息后推送给销售部。公司对销售部成员采用“话术”培训、模拟演练等方法教授诈骗技巧,并向被害人展示虚假的导师证件、“阿里巴巴”授权书、货源网站、发货图片、虚假店铺销量等信息,虚构公司能力,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选择一类服务套餐。被害人交款后,又将被害人推送给运营部,运营部员工以虚假的金牌导师身份向被害人发送课件并采用交纳保证金搞站外活动等手段继续迷惑被害人,诱骗被害人升级服务套餐,持续骗取财物。广东腾湛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上述方法,共实施诈骗作案57起,诈骗金额36万余元。
2022年3月10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李某某等18人诈骗一案公开宣判。黄某某、李某某、吕某、谭某某作为公司股东和部门负责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金;其余被告人按照犯罪数额并结合其在公司从事的业务、作用大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2022年3月10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李某某等18人进行诈骗行为的公开宣判。黄某某、李某某、吕某、谭某某作为公司股东及部门主管,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其他被告人则根据犯罪金额及在公司中的业务及作用大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电子商务代运营诈骗,指的是利用他人对电商经营的不熟悉,或是迫切需要电商经营配套服务的情况,通过通讯网络等渠道诱使他们购买相关运营服务,最终骗取受害者财物。无论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还是电商经营者,都应时刻保持警觉,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等应用程序,关注诈骗案件的最新动态,主动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及反诈骗技巧,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要知道骗子们也在不断学习。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务必立即报警,寻求法律帮助,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