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信息解析:专升本途径探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能否升入本科?
不可以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立高等学府。
普通全日制本科升学考试的对象仅限于各省及各直辖市的公立高等学校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校仅限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
学生完成所需学分,毕业时将获得公立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发放公立高等学校本科就业报到证。
招生就业
就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而言,由于省份和学校不同,所设专业也有所差异,但一般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本科专业设置相吻合。需要注意的是: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与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本科专业,也就是说与普通高考不同,公立高校专升本在报考专业时,必须专业对口。
另外,在院校选择上也受到一定限制,通常只能报考本省内设有相关对口专业的高校,不允许跨省报考。就考试科目而言,各省情况不一,但通常有3门考试科目(文科/英语/艺术: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理科: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艺术专业根据所报考学校规定可能会增加本科专业加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专升本考试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立专科院校,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成员,现有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重庆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200-11500元/年、艺术(美术)类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62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方法:
(1)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区,对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末尾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整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整者,从高分至低分调整至未录满专业。
(3)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的,学校参照执行。
(4)对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依据: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至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从高至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至低录取。
(5)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我院校与德国柏林易北大学(IB-Hochschule Berlin)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PDE50DE3A20191075N),仅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3.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护理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以上专业建议条件在录取时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第五章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重要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www.cswu.cn
招生网址:https://zs.cswu.cn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